運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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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網上購物單一訂單滿港幣$2,000元或以上即可免運費,送貨至指定住宅地址。而未滿港幣$2,000元之香港網上訂單,客戶可另加指定運費以送貨至指定住宅地址。指定運費會於結帳時自動計算。

    需要按以下步驟付款方可免運費︰
    1. 進入您的購物車
    2. 於購物車”備註”輸入送貨地址
    3. 閱讀及同意網上商店條款及細則
    4. 選擇 ”門市自取” 並選擇最接近送貨地址的店舖
    5. 付款
    6. 店員會致電給您確認送貨地址及需要
    (如購物金額滿$2,000則選”本地送貨”即可)
  2. 澳門網上購物單一訂單滿港幣$5,000元或以上即可免運費,送貨至指定住宅地址。而未滿港幣$5,000元之澳門網上訂單,客戶可自取貨品。
  3. 客戶於網上完成付款程序後,會收到本公司發出的確認信。而有關送貨時間的安排,本公司會在接到確認訂單後,於3個工作天內致電客戶,預約送貨時間。如因客戶使用之信用咭銀行批核過賬款項有所延誤,送貨日期將會作出相應調整。
  4. 香港送貨服務只限本地,不設海外送貨。送貨範圍包括香港島、九龍、新界及指定離島地區:愉景灣*、馬灣及東涌;並不適用於以下離島地區:長洲、大嶼山、梅窩、貝澳、長沙、塘福、水口、石壁、寶蓮寺、大澳及任何貨車禁止進入的區域。(*愉景灣附加運費將收取額外$300附加費);物流中心、智能儲物櫃及集運倉均非送貨範圍,通利琴行有限公司有權取消相關訂單並收取5%行政費而不作另行通知。
  5. 送貨地址不可為郵政信箱號碼,請提供詳細送貨地址及聯絡電話。
  6. 送貨服務不適用於貨車未能直達的送貨地點。
  7. 若送貨地址並無升降機直達或因貨品過大而不能使用升降機運載貨品時,本公司保留收取額外運送費用的權利,客戶須以現金即時繳付該筆費用予本公司物流部同事。
  8. 以下條款泛指所有貨品
    1. 可送貨日期意指顧客訂貨日期或貨品到貨可送貨日期,以兩者最後時間為準。貨品一經送貨,貨品之風險由顧客承擔,並必須於貨品於可送貨日期後30日內提貨。如顧客未能於上述之可送貨日期30日內提貨,在顧客全數繳清貨款後,可提出代儲存貨品的要求,為期最長6個月,並需預先繳付所有相關存倉費用。每月儲存費用為按月每件收取貨價5%或港幣一千元,以兩者最大為準。如顧客未能於6個月的儲存期限屆滿內提貨,顧客則被當作放棄貨品論,而本公司可以在毋須事先發出通知之情況下,處置相關貨品並毋須對顧客負上任何法律責任。顧客已繳付的所有款項亦均不會退還。本公司將保留權利調整存倉費用而不獲事前通知。
     以下條款泛指所有包括鋼琴/數碼鋼琴/電子琴等產品:
    1. 可送貨日期意指顧客訂貨日期或貨品到貨可送貨日期,以兩者最後時間為準。
    2. 貨品一經送貨,貨品之風險由顧客承擔,並必須於貨品於可送貨日期後30日內提貨。
    3. 如顧客未能於上述之可送貨日期30日內提貨,在顧客全數繳清貨款後,可提出代儲存貨品的要求,為期最長12個月,並需預先繳付所有相關存倉費用。
    4. 每月儲存費用為按月每件收取貨價5%。
    5. 如顧客未能於12個月的儲存期限屆滿內提貨,顧客則被當作放棄貨品論,而本公司可以在毋須事先發出通知之情況下,處置相關貨品並毋須對顧客負上任何法律責任。顧客已繳付的所有款項亦均不會退還。
    6. 本公司將保留權利調整存倉費用而不獲事前通知。
  9. 如在送貨當日,因送貨地址無人應門 ,是次送貨費將不會退回。如需再次安排送貨,我們會再次收取送貨費用。
  10. 本公司將盡合理的努力將貨品交付予顧客。在這個前提下,除因本公司之嚴重疏忽外,本公司一律不會就因送貨失敗、送貨延誤或送貨過程中所引起、而令顧客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毀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11. 如送貨當天遇上惡劣天氣、道路阻塞或封閉,送貨服務將有可能延誤或暫停。我們會在48小時內聯絡顧客再作安排,補送服務將於10天內完成。
  12. 本公司保留決定最後送貨範圍的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

門市自取

  1. 客戶於網上商店購物,可選擇到指定門市自取貨品。
  2. 客戶完成付款程序後,本公司不接受更改取貨地點的要求。
  3. 請依照訂單確認信上的地點及日期自取貨品。因應突發情況如惡劣天氣、道路阻塞或封閉等,門市營業時間或有更改,請於取貨前致電該分店確認營業時間。
  4. 如領取產品之門市因天氣及其他因素影響下而停止營業,客戶可於翌日前往該店鋪領取產品。
  5. 取貨時,請提供有效的訂單確認信,逾期作廢。訂單確認信不能兌換現金或其他貨品。
  6. 門市自取貨品之訂單,店員會即場發送確認短訊至訂單上的電話號碼,客戶需向店員覆述該組編號以完成認證程序及出示其網上購物時所用的信用咭以作核實。
  7. 選擇於指定香港門市自取貨品的顧客,可於完成付款後7個工作天後到指定地點領取貨品及請於14個工作天內完成取貨程序。
  8. 如顧客未能於指定日期內到分店領取貨品,公司將保留權利向顧客收取存倉費。
  9. 如未能親身前往領取貨品,可授權第三者代領。 
    代領人於領取貨品時必須出示以下文件* (請按此下載授權書範本)

代領人的身份證以供核實。 
如代領人未能提供上述所有文件,本公司保留不發還貨品之權利。

貨品代領授權書 (代領人的名字、身份證首四位數字及電話號碼,必須詳列於授權書上)

請出示其網上購物時所用的信用咭以作核實。(副本亦可)